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启动下属系(中心)行政负责人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学院将于今年逐步完成系(中心)行政负责人调整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9日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二、换届程序
(一)拟定各岗位任职条件。(已完成)
学院党委在全院范围内公布岗位的职数和任职条件(详见《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启动下属系(中心)行政负责人调整工作的通知》)。
本单位教职员工根据学院公布的岗位和任职条件,可选择某一个岗位自愿报名。
(二)民主推荐
系(中心)行政负责人调整采取民主推荐的提名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了解个人意向
根据公布的岗位和任职条件,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选择岗位进行自愿报名。
2.民主推荐(谈话推荐+会议推荐)
谈话推荐:工作组列出该单位所有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以供推荐者参考,根据个人报名情况,由参加推荐会的人员从符合资格人员中按职数推荐人选。谈话推荐范围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的原则确定。
会议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领导工作小组酝酿后,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本系(中心)全体正式在岗教职工。
(三)酝酿和决定
1.考察
由工作组结合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的情况,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酝酿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考察人选。
对考察人选进行谈话考察、定向民意测验(所在单位的全体正式在岗教职工参会)、档案核查、征求党支部意见等多种形式考察。
2.确定拟任人选
工作组将人选的考察、档案核查、征求党支部意见等情况,在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汇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3.公示、任命、试用期制
(1)任前公示。对拟提拔任用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发文。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文任命。
(3)按照任职试用期制度,提拔任用的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三、纪律要求
1.系(中心)干部要善始善终地履行职责,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和本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离任干部应在发文后一周之内完成移交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财务、物资、档案等的清理和交接工作,严禁借机分钱分物。
3.学院党委会同学校纪委负责受理对违纪问题的举报和申诉。
特此通知
中共暨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