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关于启动下属系(中心)行政负责人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9 来源: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学院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及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行动计划,围绕“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工作,经学院院务会讨论,拟开展学院下属系(中心)行政负责人调整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暨党发〔2017〕28号)的具体要求,围绕“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坚持学院党委集体领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调整选拔系(中心)行政领导干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换届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卢健民、翁健

成 员:郑力明、肖东胜、魏凯敏

三、纪律要求

学院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要求,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四、工作程序

(一)岗位核定

单位领导职位职数
数学系系主任1
副系主任1
系主任助理(增设)1
电子工程系系主任1
副系主任1
系主任助理(增设)1
计算机科学系系主任1
副系主任1
系主任助理(增设)1
计算中心主任1
副主任1
主任助理(增设)1
总计 12

(二)提名方式

根据《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学院系(中心)行政负责人调整采取公开推荐的提名方式。

本单位教职工可根据各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可选择某一个岗位自愿报名(报名表见附件《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系(中心)行政负责人选拔任用报名表》)。

五、系(中心)行政负责人选拔任用条件

(一)行政正职任职条件

1.符合《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第二章第六条的基本条件;

2.政治素质好,热心教学科研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

3.系(中心)正职一般应具有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职称;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5.有较高学术水平,与国内外学术同行有较广泛联系,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及人才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有战略思考和深入见解,工作思路清晰;

6.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有清晰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思路;

7.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胸襟开阔,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化解各种矛盾;

8.注意党政配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班子所有成员和全系教职工共同做好工作,群众基础好。

(二)行政副职(助理)任职条件

1.符合《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的基本条件;

2.政治素质好,热心教学科研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

3.系(中心)副职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对本学科建设积极思考,有较好的教学科研成绩;

5.了解本系所设专业在国内外的发展方向、课程设置,并能结合本系学生培养方向,规划课程体系,指导确定课程内容,组织开展教学工作;

6.懂得教学规律,勇于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培养创新人才;

7.协作意识强,有较好群众基础。

六、提交推荐表时间、地点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于2019年6月10日前填写《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系(中心)行政负责人选拔任用报名表》(见附件),并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南海楼113室)。

附件: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系(中心)行政负责人选拔任用报名表.doc

 

中共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党委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