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党对高校教师工作领导的制度,准确把握新时期知识分子特点,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的教师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
《指导意见》强调,要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高校要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党委教师工作部作用,加强相关部门协同,健全会商协调机制,建立奖惩联动机制。要压实院(系)直接责任,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考评作为党支部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要强化工作保障,配齐建强工作力量,选优配齐党委教师工作部专职工作队伍,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强化资源支撑保障,为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工作场地。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对履责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