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并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经验。纵观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在不同历史时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交织激荡的复杂条件下,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建构能力,构建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取向的思想体系,进一步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力。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建构能力的理论逻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建构能力的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建构能力的价值逻辑。必须确立意识形态工作的“服务”理念,把服务于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任务确立下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方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服务功能。确立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取向,抓住人民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解决思想问题,实现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建构能力的实践逻辑。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聚焦宣传工作“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根本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提高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实践能力,通过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掌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必须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牢牢坚持党性原则不动摇,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意识形态领域的建章立制工作,从理论层面、政策层面、实践层面解决意识形态领域依法、合规、科学、规范管理问题,着力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效能。顺应发展形势,适时适度转变话语方式,注重沟通民心民意,努力通过通俗化大众化的传播活动,实现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提高群众的目标。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实践能力要体现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要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提升政治素养、理论素养、业务素养,不断扩大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覆盖面,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反对在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问题,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绩效指标体系,细化责任落实措施。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