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发布时间: 2016-01-14 来源: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 
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 
(1)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2)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了没有。 
(3)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要求。(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2、讨论(党小组) 
(1)党小组对组内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 
(2)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3、征求意见(党支部)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审查(支委会) 
根据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5、公示(党支部)
张榜公示(学生在所在院系及学生宿舍进行公示)和网上公示(学校组织部网站)
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主要表现。 
(2)党小组或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到会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
(4)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预备期只可延长一次,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5)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
7、审批(党委)
(1)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委。 
(2)党委应在两个月内讨论审批,应写明计算党龄的日期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并通知党支部。 
8、将党委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和预备党员(党委,党支部)
 (1)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认真谈话,内容包括:
a、通知转正日期和党委批复意见;
b、提出新的要求,鼓励转正的党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作优秀党员。
 (2)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9、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及所有入党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